各学部、各同学: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优良考风、学风建设,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安排
1.考试时间一般为三个时间段:9:00-11:00,14:00-16:00,18:30-20:30,具体请同学们提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的信息查询模块查看考试日程,核对考场,并做好相应准备(附件1)。
2.请各学部教研室按考试日程表安排提前做好命题、试卷校对、试卷印刷工作,确保试卷质量。
3.所有课程考试均应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工作流程记录单》并以学部为单位留存备查。
二、考试工作要求
(一)考前宣传教育
各学部在考前认真组织动员,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对学生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和引导,宣传学院对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认定的有关规定。对监考教师、任课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内容。
(二)考试命题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命题方案双向明细表》(附件2)。
2.课程考核方式以教学大纲和教学任务书为准,并于授课初向学生公布。以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应准备A、B两套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经教研室主任及学部主任审核同意后,于考前10天送至文印室。
(三)考试过程组织
1.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予以评定,并做详细登记。
2.严肃考场纪律
(1)各学部根据期末考试日程表安排监考教师并注意监考教师的搭配,每个考场应指定一名教师为主监考。由课程负责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统筹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相关专任教师任主监考,并在考前进行培训,尤其对于第一次参加监考的教师要加强培训。
考试过程中严格监考,若发现学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当场确认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事实后,应暂停考试并带离考场。各学部要做好违反考试纪律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违反考场纪律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5-106办公室,如非工作日或晚上应先通过电话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汤老师或颜老师联系)。
(2)监考老师认真填写监考记录表。
(3)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考场座位表,并于考前20分钟至考场张贴。
(4)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强调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学生,应提前到所在学部开具证明,证明上必须贴有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严禁用校园卡等其他替代证件。
3.实行学院学部两级巡考制度
期末考试期间,实行学院、学部两级巡考制度。教务处负责全院期末考试课程的不定期巡考工作,各学部负责组织本单位课程考试及学生考试的巡考工作,检查到岗履职及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巡考结束后将《巡考记录表》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原则上5-10个考场每个学部应安排1位巡考人员,10个考场以上安排2位巡考人员。
三、阅卷、成绩评定及试卷装订
(一)阅卷要求
阅卷要按预先做好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一律采用加分法给正分。如需使用阅卷系统,请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上阅卷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二)成绩录入与试卷分析要求
1.原则上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成绩核对无误后再提交。本学期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时间为2025年5月6日 -2025年7月3日。
2.成绩确认无误提交后提交纸质版成绩单(经教研室主任、学部主任签字确认,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试卷分析是教学测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试卷的分析,检查试卷命题与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相符,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质量作出评估。在对试题有关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检查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效果,以及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的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具体分析内容见附件3。
(三)存档要求
纸质试卷装订使用学院统一的试卷封面,并逐项填写试卷封面上的内容,以考场为单位统一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试卷分析、学生成绩登记表、考场记录表、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考生试卷及答题纸(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若使用阅卷系统可将封面、试卷分析、学生成绩登记表、考场记录表、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考生试卷、答题纸单独装订,并做好电子版已阅答题纸的存档)。
四、其他事项
1.学生在考前查询所修课程的考试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学生参加教学任务未安排的课程考试,成绩无效。学生未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导致课程成绩显示缺考,后果自负。
2.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可办理缓考手续。缓考手续必须于考前办理(线上办理,经由学部和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视为手续办理成功)并及时追踪审批进度,未按要求申请缓考或审核未通过均按缺考处理。
3.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低于30分、考试违纪、作弊和缺考同学无资格参加该课程补考。
4.自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起,凡报名重(补)修缺考的考生,将取消其下一学期的所有重修课程报名资格(禁报一学期)。
5.考查课原则上自2025-2026学年开始,不安排重修。
6.本学期部分专业补考拟于7月10日前后组织(涉及2021-2022级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急诊医学方向、农村订单定向)、2021级预防医学(含农村订单定向)专业;2022-2023级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7.本通知中涉及的表格请自行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考试范围 | 见附件1 | 负责老师 | 联系方式 |
一二年级 | 考试 | 王老师 | 80689889 |
三四年级 | 考试 | 王老师 | 80689543 |
重修,补修 | 教务系统中 考试信息查询 | 刘老师 | 83083522 |
考查课 | 考查 | 任课老师自行安排 |
驻点班统考 | 考试 | 王老师 (临床医学专业) | 80689887 |
考试 | 吴老师 (非临床医学专业) | 80689542 |
附件1:2024-2025-2期末考试日程表.xls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命题方案双向明细表.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试卷分析报告.docx
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