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概况
 
 
教学督导组

    为进一步完善学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和监控,充分发挥学部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南医大康发〔202180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部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康复医学部教学督导组,具体设置如下:

    一、学部教学督导组设置(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

江钟立

副组长

单树芝 王翔 戴玲

成员

沈莹 於伟 孟殿怀 范亚蓓 钱开林 蒋学永


    二、学部督导工作职能

    涵盖教学工作的日常监督、定点督查和定期督导。学部督导应对学部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分析、评估指导等,为学部相关专业和方向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论证建议。

    三、学部督导工作内容

    要围绕学部教学工作中心任务和改革创新发展目标开展工作,要深入教学一线,积极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听课评教

    1.对学部所有课程进行经常性随堂听课,深入了解教风、学风,按要求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与师生交流并反馈意见或建议,针对性地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听课过程中,在检查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的同时,应对教师使用的教案、课件、板书、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资料进行检查或抽查,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对教学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学部教学分委员会。

    3.听课结束后,应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肯定其授课的优点和特色之处,指出其不足之处,充分发挥评价反馈的引导作用。

    (二)常规检查

    1.督查各层次范围教学环节、教学过程和教学秩序。

    2.督查考试纪律的执行。

    3.督查教学计划、考试与成绩、学籍等管理和保障工作。

    (三)专项检查

    1.参加学部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包括专业认证、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期教学检查,以及教师讲课竞赛、奖教金评选等工作。

    2.监督教风、学风、考风。

    3.审阅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4.参与青年教师试讲、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5.检查学部负责人和教师的听课情况、试卷管理、毕业考核及各类教学文档。

    (四)专题调研

    对学部专业(方向)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项调研,并提供决策依据。

    四、学部督导工作要求

    1.学部督导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两次学部督导工作会议。分别在开学初集中部署本学期听课评教工作安排和在学期末集中反馈听课评教结果总结。

    2.学部督导实行基本工作量考核制度,每位学部督导的年度基本工作量是10学时,临床类督导(校本部、附院)不作具体学时要求。督导组组长在总工作量外,每学年享受津贴10学时,副组长享受津贴5学时。(备注:一次理论课评教或连听均作为1学时计算,一次见习课评教按照2学时计算;每位学部督导需要至少参加2次学部常规、专项教学检查、专题调研、遴选推荐等,按照每小时计1个学时;提交专题调研报告或提交年度督导报告按照5学时计算。)

    3.学部督导的岗位津贴。

    督导的基本岗位津贴为2000元/人/年。临床类督导(校本部、附院)的工作津贴按照300元/学时按实际工作量发放;院内教学督导的工作津贴按照200元/学时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部督导外出参加教学活动的差旅补贴另算。鼓励学部督导经常性地参加学院、学部各类教学工作。

    4.学部督导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应做到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并及时将督导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师本人或教学单位。

    5.学部各基层教学组织、广大师生应积极配合和支持学部督导开展工作,接受学部督导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及时改进并按要求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6.学部各基层教学组织或个人如果对督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异议,可在收到意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学部教学分委员会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