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做好2025届我院毕业生毕业前教学相关工作,保证学生顺利离校,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前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一、毕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各学部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南医大康教〔2025〕3号)的相关要求,于6月1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度相关专业毕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南医大康教〔2025〕5号)。
二、毕业审核和学位评定工作
各学部应严格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南医大康发〔2024〕4号),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于6月16日前将审核结果等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具体安排详见2025届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对于因成绩原因结业或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可在毕结业后2年内(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向学院申请重新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结业学生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授予时间根据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时间确定。
三、其他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证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01〕8号)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在离校时,应注销其学生证。202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时间为6月25日,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2.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少数因学习成绩不能正常毕业(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修业年限一年(即降级就读,2026年毕业),申请人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附件2)并交至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在6月16日前将申请表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批后,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将转入下一年级同专业学习,视为2026届预计毕业生,同时教务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将对其进行降级异动。
3.请各学部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安排,关心关爱毕业生,确保2025届毕业生工作顺利有序完成。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前教学相关工作安排表.pdf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一年申请表.pdf
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